B2B沖擊下,傳統(tǒng)大經銷商究竟應該如何應對?

劉春雄 劉老師論壇 2017-10-16 09:25:00

代理商的轉型,不僅包括經營方式的轉型,也包括產品組合方式的轉型。

傳統(tǒng)的產品組合,大致有三種方式:

第一種:全部是知名品牌。因為知名品牌既有銷量,也有利潤。

第二種:知名品牌 + 二三線品牌。知名品牌有銷量,沒利潤,用知名品牌帶動非知名品牌,形成銷量與利潤的組合。

第三種:以非知名品牌為主。這種產品組合方式,除非代理商很厲害,把非知名品牌賣成區(qū)域知名,否則,規(guī)模做不大。

現(xiàn)在,這三種經典產品組合方式可能要受到挑戰(zhàn)了。

1.巨頭燙手,長尾發(fā)威

新的影響因素出現(xiàn)了,要重新審視傳統(tǒng)產品組合方式了。

第一個影響因素就是巨頭都很困難,依賴巨頭再難實現(xiàn)銷量增長。

第二個影響因素就是巨頭價格高度透明化。特別是B2B的出現(xiàn),對價格體系的傷害比過去竄貨還要厲害。依賴知名品牌形成利潤更難了。

第三個影響因素就是【底線安全】。消費者對非知名品牌的接受度提高了,銷量不再向知名品牌集中。只要產品好,非知名品牌照樣賣得很好。

第四個影響因素就是【品類整合】。有些品類,產業(yè)集中度低,產品替代性強,比如休閑食品、調味品、食材、文具、辦公用品等。這些品類,只有品類整合才能形成對終端影響力。

第五個影響因素就是產品創(chuàng)新多了。價格帶拉長,品類創(chuàng)新,貨架增加,大單品規(guī)模變小,這些因素都對中小企業(yè)有利。

上述五大因素,帶來的直接后果就是:巨頭燙手,長尾發(fā)威。這種格局正在改變代理商的產品組合方式,傳統(tǒng)的產品組合方式不靈了。

2.產品新組合

代理商產品組合的方向,應該是平臺化。簡單講,就是三大產品組合方式,即【代理品牌】 + 【自營品類】 + 【品類整合】。

1.代理品牌

代理品牌,包括知名品牌和非知名品牌。知名品牌仍然有巨大的帶動作用,只不過不像過去那么厲害了。

2.自營品牌

【底線安全】,這是消費者認知的最大轉變,受益最大的是非知名品牌。最近,不少中小型企業(yè)銷量增長,就是受此影響。這也是代理商創(chuàng)建自有品牌的前提。當然,哪些品類適合創(chuàng)建自有品類,這是需要認真琢磨的。一般來說,越是產業(yè)集中度低的品類,越適合創(chuàng)建自有品牌。

3.品類整合

未來代理商的數量會減少,剩下來的代理商,經營的產品傾向于品類整合,即對終端形成【品類托管】,某個品類全部由代理商供貨。

【品類托管】代理商從研究產品到研究品類,一旦【品類托管】就必須做到:銷量增長,利潤增長。

【品類托管】是個新趨勢,B2B在這樣做,不少代理商也在這樣做。

3.聚焦核心功能

有人說代理商會被 B2B 取代,我不同意。

但是,代理商的非核心功能會剝離,比如物流配送,由代理商配送變成【統(tǒng)倉統(tǒng)配】。

剝離非核心功能,我認為這是好事,發(fā)達國家早就這樣了。

一旦剝離了非核心功能,代理商就要聚焦于核心功能,并把核心功能鍵做強,做到不可替代。

代理商的核心功能是什么?我認為是產品整合基礎上的推廣。這里,有兩個核心點。

一個核心點是產品組合,必須比過去更強大。不是研究個別產品,而是基于品類研究產品。

另一個核心點是推廣功能,必須更專業(yè)、更高效。

做到了這兩點,代理商就很難被替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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